許君落她打算將贏來的店鋪暗中賣給自己,然后開一間酒樓。
開酒樓自然需要銀子,大量銀子,可她全身上下不到二兩碎銀子,窮酸的很,只能動用那個三次之約。
祝壽那天從國公府回去的路上,她問到了古樓地址。
“你這女人,把玉佩賣給我,什么三次之約,七次八次都成,想要什么都可以滿足,還差那點銀子?”在許君落去古樓的途中,腦海中響起某位商人忿忿的聲音。
壽辰那日許君落得到的干冰可不是某位奸商好心贈送的,而是用玉佩作為交換。
將玉佩交給這位奸商保存一個月,才給她干冰。
自打某奸商拿到玉佩后,這兩日不停在許君落耳邊絮叨,各種誘惑齊齊上陣,說得許君落十分心動。
不過她還是咬緊牙拒絕,那名神秘男子許諾她三次之約時,曾說過,待到三次之約履行后,必須將玉佩歸還,所以玉佩不屬于她,信守承諾是做人最基本的準則。
最重要的是,她不認為自己的功夫高過那名神秘男子,加上他背后神秘的古樓,若是知道她背信棄義,還能讓她活命?
她還沒將小黑撫養(yǎng)成人,還沒將酒樓開遍古代,絕對不能死。
似察覺到許君落的想法,某位商人再次開口道:“你就是死腦筋,他說履行承諾后歸還,只要你一直不提出約定,豈不是可以一直擁有玉佩?”
許君落也想過這一點,不過她認為三年內(nèi)將約定履行完最好,那種男人太危險,還是少招惹的好。
不管腦海中的某奸商再抱怨,許君落都置之不理,一刻鐘后來到古樓門前。